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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意见

2015年2月8日来源:本站 关键词:老龄服务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意见

 

文号:深府〔 2013 54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精神及国家、省关于老龄事业发展的工作部署,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关注老人就是关注每一个人的未来。养老服务水平是城市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事关广大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事关每个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是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是释放消费需求、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经济活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深圳正加速走向人口老龄化,预计2020年左右进入老龄化社会。但是,全市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总体相对滞后,设施偏少、水平较低、人才短缺等问题凸显。各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把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推进。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提出“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要求,牢固树立“深圳质量”的理念,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创新体制、开放合作、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统筹规划、系统推进,促进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

  (二)主要目标。

  加强顶层制度设计,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和非基本养老服务的提供主体、监管运营机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及老龄服务事业产业政策、标准体系和供给机制。到2015年,每千名户籍老人养老床位数40张,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100%。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老龄服务产业,提供多元化养老服务,逐步提高老龄服务产业增加值在GDP和服务业增加值中的比重,努力把深圳建成全国重要的老龄服务产品研发、制造及营销城市。

   二、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三)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探索对长期护理老人的家庭成员给予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导和鼓励基层医疗单位、物业公司等开设看护老人床位,扶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以上门入户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营养保健和康复服务。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券服务功能和支付方式。依托智慧城市建设进行资源整合,健全全市老年人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

  (四)全面加强社区养老服务。

  各区在每个街道资助、建设1家以上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主要提供生活照料、康复理疗、精神慰藉和紧急救助等服务。鼓励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三失”(失能、失智、失独)老人和高龄老人提供疾病防治、康复和护理服务。在新建、改(扩)建住宅小区时同步规划、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对已建住宅小区进行适老性改造。在保障性住房有富余的小区,安排一定比例房源用于养老服务。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发挥市场作用,探索新型养老社区建设和运营机制。

  (五)加快发展机构养老服务。

  重点发展供养型、护理型养老设施和床位,建设临终关怀护理床位,优先保障“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三失”等特殊困难老人需求。加快市养老护理院、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址)和各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推进街道敬老院设施改造和运营模式创新。改革、完善公办公营养老服务机构人事、分配制度和管理方式。到2015年,政府补贴改造临终关怀服务床位300500张,各区规划、建设养老床位达到每千名户籍老人40张以上。

  (六)发展老年乐龄服务。

  持续开展“老人节”敬老月系列活动,广泛开展“老年宜居社区”、“敬老文明号”等创建评比活动。提高老年人优待证信息化水平,提升老年人优先优待服务。推动公共场所向老年人开放,办好老年大学、电视节目和报刊。开发老年人再就业岗位,鼓励开展老年人就业服务。培育各类老年人组织,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倡导老年人志愿服务“银龄行动”。

  (七)探索养医结合和异地养老新模式。

  民政、卫生部门应加强协作,建立共管养老护理机构和护理人员的制度,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在其内设失能老人护理床位,特别是临终关怀服务床位。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定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定点单位。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开展治疗、转诊服务。探索与外地合作开展养老服务,加强深港养老护理转诊合作,推进两地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互认,聘请香港、澳门等地专业人才来我市任养老服务督导。

  (八)强化老龄服务评估监管。

  培育和发展老龄服务产业行业协会。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对老年人健康、收入、家庭等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享受基本养老服务的层级类型、轮候顺序。制定老龄服务行业规范和标准,建立老龄服务准入、竞争和退出机制。建立老龄服务专业人才和机构资质评估、认证、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养老服务收费。

   三、培育发展老龄服务产业

  (九)加强老龄服务产业发展规划。

  结合我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制定老龄服务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搭建老龄用品和养老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大力支持老龄服务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探索建立老龄服务产业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逐步提高老龄服务产业增加值在GDP和服务业增加值中的比重。

  (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龄服务。

  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企业申办程序,推动老龄服务产业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建养老设施和养老社区。探索民办养老机构“一照多址”登记管理制度,促进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运营。引进港澳台资金及外资兴办、运营养老设施,发展老龄服务产业。探索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新模式。

  (十一)鼓励开发老龄服务产品。

  鼓励开展老龄生活照护、医疗康复、饮食服装、营养保健、休闲旅游、文化传媒、金融、房地产等方面的老龄服务产品研发、生产、营销,培育一批老龄服务产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老龄用品品牌,使老龄服务产业成为生命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十二)拓宽老龄服务产业融资渠道。

  将老龄服务产业纳入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由财政安排一定资金予以扶持。探索上市融资、公益创投和BOT建设等方式,吸引国内外社会资本投资老龄服务产业。探索引进社保基金和金融保险机构来深发展老龄服务产业。积极申请成为民政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重点支持城市。

   四、创新完善扶持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体系

  (十三)加强老龄服务队伍建设。

  把老龄服务人才纳入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制定老龄服务专业人才薪酬标准,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支持养老服务人员经培训持证上岗。与境内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交流合作,对养老服务机构安排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依托专业服务机构,建设老龄服务志愿者队伍。

  (十四)保障养老设施用地供给。

  优先将养老设施用地需求纳入我市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创新土地利用政策,积极支持养老设施建设。在符合规划前提下,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建设机构养老设施。

  (十五)鼓励自有物业转办养老服务。

  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街道、社区和其他物业拥有者将自有房屋提供给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由公共财政投入且闲置的公共服务设施,可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将符合规定要求的闲置厂房、民用服务设施,改(扩)建成养老服务设施。

  (十六)加强财政扶持保障功能。

  市、区财政将老龄服务事业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老龄服务工作目标相适应的资金投入机制。建立政府向养老服务机构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机制。积极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

  (十七)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落实国家有关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服务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捐赠支出符合规定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占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符合规定的,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小型微利的养老机构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养老服务机构与居民家庭用水、用电、用气同价,养老服务机构有线(数字)电视、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相关收费,以及行业事业性收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执行国家和省相关优惠政策。

  (十八)创新金融服务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通过创新信贷品种、增加信贷投入、放宽贷款条件、扩大抵押担保范围等方式,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探索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信贷融资方式,拓宽老年人养老资金筹措渠道。符合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或合伙)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享受相应贷款优惠政策;养老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优惠政策。

  (十九)探索养老保险新制度。

  按政府支持、机构投保、保险公司运作的原则,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管理保险制度。完善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调研和制度设计。争取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试点工作。

   五、加强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组织领导

  各区和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完善责任制,狠抓落实。市、区健全老龄委组织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督办。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对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宣传报道,营造尊老、敬老、助老、孝老的正能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3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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